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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男女职工福利遭受差别待遇属违法
2021年12月13日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伤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一些职业危险性很高,往往都会在工作中受到伤害,这个时候公司或者事业单位会给这些工伤的员工一定的补偿。那么对于工伤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工伤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工伤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


  二、伤残津贴计算标准


  按月长期享受


  1、1-6级伤残依次分别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等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调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停发伤残津贴。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次性享受


  一般限于外省农民工,看各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的地方规定。


  三、伤残津贴支付条件


  1、职工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


  2、工伤职工被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


  3、一至四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五、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工伤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工伤伤残津贴从办理好津贴手续开始算起每一个月按时发放,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男女职工福利遭受差别待遇属违法

  核心内容: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但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中,福利待遇不同、同工不同酬、裁员时首先裁减女职工等歧视女性的做法仍然存在。单位给报销取暖费是职工的一项福利待遇,当男女职工在工资福利遭遇差别待遇怎么办以下由编辑为您解答。


  具体案例:


  单位给报销取暖费是职工的一项福利待遇,在同一家企业工作的女职工,有时却无法享受。小陈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她家房产证上写的是她名字。小陈老公单位规定,房产证上是本单位职工名字的才能报销取暖费,所以他们单位报不了,只能靠小陈这边。可单位规定,只给男职工报销取暖费,对于女职工,房本上是老公名字的,由老公单位报销;房本上是本单位女职工名字的,只有单身未婚或者离异才给报销。像小陈这种情况,或者老公下岗没有工作的,单位都不给报销取暖费。;


  小丽是一家事业单位的职工,她说:;我们单位规定以男职工为主,女职工是现役军人家属,或者是离异、丧偶的,配偶单位不具有报销资格的,才能在本单位报销暖气费。我找过上级单位,也咨询过律师,答复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属于企业内部问题,让我们与单位协商解决。可单位就是不给报,职工也没辙。所以,我要想在单位报销暖气费,只能离婚。;


  提示:在工作中歧视女性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


  《宪法》要求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但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中,福利待遇不同、同工不同酬、裁员时首先裁减女职工等歧视女性的做法仍然存在,要想改变这种现状,除了女职工要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力外,还要有维权意识,在工作中遇到被歧视的情况时,可向当地妇联反映,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使企业的违规行为能及时得到纠正。


  另外,用人单位也要依法用工。既然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企业在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福利待遇时,也要男女同工同待遇,这样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快车知识链接:有关女性劳动女性就业权的保护性规定


  1、保护女性平等女性就业权。劳动者享有平等女性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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