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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解除劳动关系方式是什么 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
2021年11月28日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国企解除劳动关系方式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确定是根据相应的劳动合同来确定的,但是对于劳动关系的解除是不知道怎么解除的,劳动关系的违法解除就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国企解除劳动关系方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国企解除劳动关系方式是什么


  一般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就此有详细的规定,比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二、劳动合同履行


  1、亲自履行原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必须坚持当事人亲自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①在能够履行的前提下应当实际履行而不能以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②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③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而不能随意改变。④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方式等履行义务而不能加以改变或者增加对方的成本。


  3、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三、劳动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修改和补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特征如下:1、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变更协议;2、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化,不是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的变更的部分依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原合同没有变更的部分依然有效,即合同的变更并没有消灭原合同关系,只是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国企解除劳动关系方式是什么的全部内容。劳动关系的解除对于相关的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来说也是十分的重要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确定也就是标志着相应的劳动合同的钱的,对于这个劳动合同的签订其解除也是要多注意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劳动关系的解除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导致。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劳动合同违约


  违约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谓的违约,不是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比较严重的违约,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1、用人单位的违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的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的全部内容。劳动关系的解除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程序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来源: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Tags: 国企解除劳动关系方式是什么,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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