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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工能否让职工休“无薪假” 失业保险的领取部门
2021年10月29日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企业停工能否让职工休“无薪假”

  核心内容: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案情简介


  2011年,小王进入上海某服装销售有限公司,担任门店营业员工作,与公司签订了一份自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12年1月,小王所在的销售门店因商厦调整布局需要重新装修而暂停营业,公司管理层经讨论决定,书面通知包括小王在内的所有营业员放假,回家待岗,等待公司的上班通知。


  一个月后,商厦装修完工,门店重新开始营业,公司便通知营业员继续到原来的销售门店上班。小王到门店报到之后,询问其停工期间这一个月的工资报酬,但人事却告知小王,公司统一放的是无薪假,故小王这一个月不能领取工资。


  小王对公司的回复表示不满,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其停工期间的一个月工资报酬。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能否单方决定给员工放无薪假


  公司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合同期间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报酬。现公司因为门店所在商厦需要装修只能暂时停止营业,公司在暂停营业期间并未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也继续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的相关费用。在此期间公司安排员工放假回家待岗,员工并未付出劳动,故公司没有义务在停工停产期间支付员工劳动报酬。


  小王认为:自己在公司门店暂停营业期间未能付出劳动,是因为公司的原因无法安排工作任务,而非自己的原因所造成。故公司与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合同期间应有义务给员工安排工作任务。现公司单方面宣布暂停营业并要求员工放假回家,在不能给员工安排工作机会的情况下,仍应当支付在暂停营业期间的劳动报酬。


  □裁判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故本案中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违法,裁决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停工期间这一个月的劳动报酬。


  □唐毅律师点评


  本案是一起涉及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劳动争议,对于这个问题,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劳动部印发的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沪劳保综发2号《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二条也同样规定:;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处理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凡是;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均应支付劳动报酬。何为;非因劳动者原因;在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一般理解属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行为而非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的情形。






失业保险的领取部门

  失业保险归属于社会保险中,是追对于一些社会失业人员进行的有关基础保障。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去领取的,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那么,失业保险的领取部门是哪里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失业保险的领取部门


  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流程


  第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第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第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第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第五、个人后续的准备。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的基本种类


  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


  一般情形下领取失业保险是在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相关的业务办理。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失业保险的领取部门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来源: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Tags: 企业停工能否让职工休“无薪假”,失业保险的领取部门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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