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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点工的相关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终止时,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2年10月29日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钟点工的相关规定

  钟点工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存在雇用关系的劳动者,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劳动时间每天不超过4小时,劳动报酬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的一种非全日工作制的用工形式。  钟点工的工种很繁多,比如翻译,餐饮...



  钟点工的工种很繁多,比如翻译,餐饮服务,家教等,多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也叫小时工。


  钟点工的工资算法


  钟点工在一个用工单位每日、每周、每月工作时间分别在法定的日、周、月的标准工作时间50%以下,可以和一个以上用工单位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小时工的工资按小时计算,具体数额由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小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单位足额支付小时工工资的同时,还应足额支付应由单位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钟点工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暂由各市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确定,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发布。


  ;钟点工;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按小时计算工资的用工形式。近年来,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灵活而有弹性的;钟点工;劳动方式,被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认可,;钟点工;劳动力市场正在逐渐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用人单位的特定需求,也对劳动力市场起到补充的作用。


  钟点工的养老保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照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缴费基数为全省或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60%~300%,由参保人自愿选择,按年申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参加医疗保险,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执行。










  钟点工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存在雇用关系的劳动者,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劳动时间每天不超过4小时,劳动报酬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的一种非全日工作制的用工形式。  钟点工的工种很繁多,比如翻译,餐饮...







  网络钟点工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存在雇用关系的劳动者,在网络上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劳动时间每天超过4小时,劳动报酬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的一种非全日工作制的用工形式。网友以分钟、小时等为单位出售自己的时间,为别人效劳,收取报酬。这种;网络钟点工;通常是顾主在网络上付费,然后让;网络钟点工;为自己做事,如送花、买火车票、接人、送饭、临时看管小孩、陪人聊天等合法工作。


  报酬计算


  网络钟点工是以小时为计酬标准的一种用工形式,但应当注意的是,并非以小时计酬的都是钟点工。


  《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由此可以看出,钟点工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在待遇、保障等方面均有不小的差距。如果劳动者平均每日的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或者每周工作时间累计超过24小时,则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


  网络钟点工的兴起也引起了就业专家的注意。有人认为,网络钟点工应该划归生活服务电子商务领域。其实是生活服务行业一种特殊的就业、兼职形态,弥补了商家服务的盲点。但是能否成为一种新的就业形式,还没有形成相应的规模,同时也没有相应的收费尺度,这对提供服务的打工者和付费的消费者来讲,都需要用更积极的眼光去看待。


  协同工作,多元化的高级团队互补作业模式。目前;网络钟点工;的定位大都还局限于不成体系的,零散的服务模式。但随着客户需求的成熟;网络钟点工自身素质和服务意识的提高,势必将来;网络钟点工;会往专业化、协同化、高效率、多维度、高质量、复杂性、创意性的趋势发展。


  知识总结:钟点工是以小时为计酬标准的一种用工形式,但应当注意的是,并非以小时计酬的都是钟点工。《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由此可以看出,钟点工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在待遇、保障等方面均有不小的差距。如果劳动者平均每日的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或者每周工作时间累计超过24小时,则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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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终止时,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我同时在本市两家企业单位从事财务方面的工作,因为工作量不大,因此,两家单位与我签订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为期两年。现在,其中一家单位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该单位明确表示不会再与我续订新的合同,并表示不会支付我任何离职经济补偿金。请问:单位终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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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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