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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如何申请伤残待遇,工亡后亲属如何享受保险待遇 工伤鉴定一级伤残后死亡咋处理
2023年9月21日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工伤如何申请伤残待遇,工亡后亲属如何享受保险待遇

工伤如何申请伤残待遇

一、申请条件:

1、已经经过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2、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经参加社会保险。

二、申领材料:

1、《工伤认定书》/《确认意见书》;

2、《鉴定结论书》;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

4、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凭证;

5、工伤医疗费用凭证:

a、医疗费用原始票据、门急诊病历;

b、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出院小结;

c、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凭证;

d、职业病医院出具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

6、视情况而定其它资料:

a、《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及配置辅助器具费用支付票据;

b、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用工登记名册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协保人员);

c、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d、《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人民法院调解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e、本人户口簿/户籍证明;

f、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g、对于用人单位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企业单位的须提供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须提供《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h、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还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5-6级工伤职工:书面情况说明及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材料如辞职报告等;

②7-10级工伤职工:书面情况说明及本人或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45周岁以上5-10级女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4、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工亡后亲属怎么享受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如何申请伤残待遇,工亡后亲属怎么享受保险待遇工伤之后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申请相关的保险待遇。上面有许多帮助工伤者申请伤残待遇、其家属争取保险赔偿的律师,有需要的人们不妨来网站上咨询了解清楚。

工伤鉴定一级伤残后死亡咋处理

如果伤残赔偿完毕了,追加丧葬费即可。如果没赔按死亡赔偿,一般一级伤残比死亡赔的要多的多。

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鉴定内容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项、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你提出的“工伤鉴定一级伤残后死亡咋处理”问题,工伤鉴定后,如果对方死亡了需要给丧葬费用,如果说之前的钱还没有赔偿完的,继续按照一级工伤赔偿,如果还没有开始赔偿的,就按照死亡赔偿金来赔偿。你可以咨询的律师。


来源: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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