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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调整方式 发放工资时如何才能避免法律风险
2023年8月22日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工资的调整方式

  核心内容:对于劳动者来说,提供劳动,获取劳动报酬;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通过发放一定报酬用来交换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但现实中因薪酬产生不少劳动纠纷。以下由编辑为你介绍工资的调整方式。


  协商变更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报酬。由此可见,劳动报酬的约定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同时《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由此可见,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协商变更需要注意的程序:对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工作者来说,首先,确认协商变更的内容。人力资源工作者应当首先制定工资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方式。然后,以书面的形式向员工发出变更合同的意向,并对变更的法律依据及客观事实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对于北京地区的企业来说,要注意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其次,如果员工同意变更,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则需要员工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原劳动合同的变更页上填写变更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最后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交予员工一份。


  单方变更


  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工资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及相关规定,单方变更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这一条是基于;以岗位调整合法为前提,岗变薪变;的原则。此处的;不胜任工作;包括身体原因和工作能力原因两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以上条件下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也得到相应地调整。


  2、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按照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


  这条首先要求用人单位必须要存在明确的规章制度,并明确列举按照降职降薪处理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的程序,比如经过民主程序,除此以外,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进行解释说明和公示。其次,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


  3、采取结构性浮动工资,在约定范围内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构成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位工资、技能工资;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奖金、提成等。浮动工资,在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内可以进行调整。






发放工资时如何才能避免法律风险

  劳动报酬由哪些项目构成劳动报酬如何约定劳动报酬如何变更如何使劳动报酬在合法的范围内更好的发挥其激励的作用这是HR们非常关注的问题,但也不是容易回答的问题。因为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回答时却存在各种各样的法律误区。比如,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差别几何奖金、津贴、补贴、福利是否工资调岗是否必然调薪,如何设计合理的调薪方案今天的;论剑;我们将结合案例,试从法律的角度就劳动报酬的构成及计算问题,抛砖引玉,展开讨论。


  案例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某公司因经营需要,提出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王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但要求公司除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外,还要求公司另外再支付其一个月工资,作为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补偿。公司同意了王某的要求。在双方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应手续的时候,公司与王某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上发生了分歧:公司给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其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4000元来发放的,而王某认为他一个月实际工资远不止这些。经过核实,该公司支付给王某的劳动报酬除基本工资外,还有季度奖、年终奖、各类津贴和补贴等费用。在计算王某经济补偿金时,计算标准该如何确定工资到底包含哪些部分


  吴昱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法律有明确规定,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因此,要确定该公司究竟应该需要支付给王某多少经济补偿金,关键就在于该工资应该包含哪些部分,即案例中所说的各类奖金、津贴和补贴是否应该计算在前12个月工资总额内。我认为工资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应包括奖金、津贴等各种企业以劳动对价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且,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出发,我一直支持对员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在处理一个案子,比如说在计算王某的经济补偿金时,该计算进去的部分企业不少支付给员工,在适当范围内,对在企业工作期间对企业作出过贡献的员工,再多给予一些补偿也时可以的。


  张怡然:对于工资应该包含哪些,我们在处理相类似的问题经常会遇到疑惑。我认为,在不同的情况工资所包含的项目是不同的,比如案例提到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前12个月工资,我想应该如吴女士所说的,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应该包括奖金、津贴等部分,甚至还包括加班费;但在计算加班工资时所说的日平均工资,应该就不包括加班费;又比如再说最低工资时,应该就不包括加班费以及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补贴,如夜班补贴,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来源: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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