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砸到脑袋,那命都没了。”37岁的贵州农民工潘飞虎回忆当时情形,有些后怕,他万万没想到,来长沙务工的第二天就受伤了。
6月17日,中铁三局泸昆高铁建设长沙南段第四项目包家塘的工地上,一辆塔吊车突然从高空坠落,砸到了正在地面作业的潘飞虎,一瞬间,他背部腿部鲜血直流,腿部两处骨折和背脊受伤。
9月5日,潘飞虎拄着拐杖出院了。在此期间,潘飞虎所在的靓杰派遣有限公司,承担了所有医药费,共4万余元。潘飞虎担心地说,虽然出院了,但是腿中钢板要一年后才能取出,这两年都干不了活。于是,他向该公司申请精神损失费、后期医疗费等赔偿16万,遭到了拒绝。
靓杰派遣有限公司负责人称,不至于要那么多钱,“该负的责任我会负,但是需要法律的鉴定。”
潘飞虎来工地做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买意外保险。长沙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就算没签劳动合同,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受伤,均属于工伤,工人所在公司要承担责任。事发后,他应及时来该部门进行工伤确认、工伤级别确认。
这位工作人员还说,农民工遇到类似情况后,第一步,公司负责人和受伤者两者应及时来劳动部门进行工伤确认:是不是在上班时间受的伤。第二步,等把伤治好后,再来进行劳动能力确认,根据伤情进行工伤级别确认,该局医保部再根据工伤级别,来进行各项费用的确认,比如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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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劳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