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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脱密期内,如何计算员工的工资报酬?
2017年6月27日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如员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员工离职前应当经过一定期间的脱密期,员工应当遵守。如前所述,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调动工作岗位或约定职工可以在某一段时间内不来上班等措施。脱密期一般时间较长,最长的可以达到6个月。在这段时间内,员工的工资报酬应当如何计发呢?关于这一问题,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关于脱密期内可以采取的措施或待遇,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既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只要上述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员工都应当遵守。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也允许用人单位在脱密期内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进行协商,没有就脱密期内的待遇达成任何一致,则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内部有效的规章制度执行。但是我们认为,用人单位不应在脱密期内任意降低员工的工资,即使将员工调到工资水平较低的工作岗位上也不能。因为脱密期是合同期的一部分,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合同期内的待遇已约定在劳动合同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作出变更,不得任意更改。员工离职前进入脱密期,也不是因为员工有任何过错,而是用人单位为防止商业秘密泄露,而采取的防范措施,用人单位是脱密措施的受益者,当然应当承担脱密期的成本,因此应当按照员工进入脱密期前的工资水平支付劳动报酬,员工则不应为用人单位的受益而承担损失。
   


来源: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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