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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
2017年8月2日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
  《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两种表现形式:(1)未及时发放工资。所谓“及时”,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2)未足额发放工资。所谓“足额”,是指严格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总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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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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