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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如何产生?
2017年8月8日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如何产生?

答: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如果企业未建立工会,职工一方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企业方面,由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协商双方还应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职工方的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首席代表职责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人员作为自己的代理人。未建立工会的企业,首席代表由职工方的集体协商代表推举产生。企业方的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履行首席代表职责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企业管理人员作为自己的代理人。

来源: 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肖健——上海专业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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